《头铭状榜主自律公约》(第一版)

2020-06-28 阅读:1021次

《头铭状榜主自律公约》(第一版)

为建立头铭状榜主自律机制,规范榜主行为,提升用户体验,保障和促进头铭状平台健康发展,特此制定《头铭状榜主自律公约》。请全体榜主自觉执行此公约,头铭状平台负责公约的监督执行。


 

一、头铭状榜主自律的基本原则是:爱国、守法、公平、诚信。

二、榜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,积极推动头铭状平台的职业道德建设。

三、自觉维护榜员的合法权益,保守榜员信息秘密;不利用榜员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榜员作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,不侵犯榜员的合法权益。

四、榜主必须对榜员做到诚实守信,不得信口开河、乱开空头支票,做到“谨言慎行”,“言必信、行必果”。

五、榜主开榜,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规定,自觉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自律义务:

(一)不制作、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危害社会稳定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、淫秽等有害信息,依法对用户在本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,及时清除有害信息;

(二)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,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、健康;

(三)制作、发布或传播网络信息,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、法规;

(四)指导、约束榜员文明使用网络,增强网络道德意识,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。

六、榜单名称、主题不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:

(一)绝对不能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(含现任、退休、已故);

(二)绝对不能用国家政治敏感词汇,不得冒用政府部门名义,如:中共中央、中央军委、共和国、天安门、中南海、紫光阁、国务院、外交部、国防部、发改委、长城(杯、奖),等等。(根据国家监管政策动态调整)

(三)不得发布、转载时政类新闻。

七、未经正式批准,榜单不得擅自使用“头铭状”作为主办方、协办方或承办方。

八、榜主在本平台所开榜单及其参赛作品,须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反对制作含有有害信息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。

(一)不能故意侵权(或打擦边球),特别是名人或知名奖项:如“袁隆平杯”、“钟南山杯”、“茅盾诗歌奖”、“华表奖”、“金鸡奖”、“百花奖”“金鹰奖”,等等。

(二)不可冒用第三方名义,如:擅用“金榜头条”名义,发布文章《金榜头条讯|某某绯闻不断》;

(三)不可擅自发布第三方负面信息,侵犯他人姓名权、名称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等人身权益;

九、其他自律规定:

(一)榜单名称不可使用极限、夸张、违反《广告法》的词汇、表述, 如:“最……”“第一”“唯一”“独家”“首创”“伟大”“国家级”“世界级”“顶级”,等等。

(二)榜单内容不可含有低俗、色情、暴力等违规信息;

(三)榜单内容不可含有虚假、诈骗、传销类信息;

(四)榜单内容不可含有营销推广类、诱导分享类信息,如:《转发朋友圈、朋友感谢你》、《不转不是中国人》、《转发后一生平安》等等。

(五)不可发布故意误导用户“标题党”文章。

十、公约的执行:

(一)头铭状平台所有榜主应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原则。

(二)头铭状平台负责公约的监督执行。

(三)对于违反自律公约的榜单及其作品,头铭状平台可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:

(四)榜主之间发生争议时,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,也可以请求头铭状平台进行调解,自觉维护平台团结,维护平台整体利益。

(五)榜主违反本公约的,任何其他榜主、榜员和普通用户均有权及时向头铭状平台进行检举,要求平台进行调查;头铭状平台也可以直接进行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。

(六)榜主违反本公约,造成不良影响,经查证属实的,由头铭状平台视不同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处罚措施:

(1) 内部警告;

(2) 榜单审核不予通过:

(3) 榜单暂停访问;

(4) 榜单回收删除;

(5) 暂停榜主开榜权限;

(6) 暂停榜单奖金支付;

(7) 纳入平台“诚信黑名单”,停止合作。


具体处罚措施由头铭状平台设立“自律公约执行委员会”,根据违规情节、后果,协商确定并内部通知,或在平台公告。

 

本自律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 

【头铭状榜众平台】

2020年6月25日